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现将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配套煤气管道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 万吨/年粗苯加氢精制配套煤气管道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榕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叶 飞
联系电话:15247357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