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无废城市”建设 推动城市绿色持续发展 

阅读:891 时间:2022-08-31 10:24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的筒体目标是:推动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无废城市”,作为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是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直接呼应,本质上是力求实现城市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

  “无废”并不是没有固体废物产生,也不意味着固体废物能完全资源化利用,而是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

  根据《方案》,到2025年,要实现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充分发挥、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方案》还要求“无废城市”建设需要与相关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要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要求结合,协同推进水、气、土污染治理,促进攻坚战拓宽治理广度、延伸治理深度;要与碳达峰碳中和等国家重大战略相结合,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协调推进工业、农业、生活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实际上,我国早于2018年12月就印发了《“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彼时,选取深圳、包头、铜陵、威海、重庆等11个城市和5个特殊地区展开了建设“无废城市”的探索。如今,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构建了成套指标体系,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印发实施,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而《方案》正意在指导地方做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同时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推进相关工作落实。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无废城市”背后对应着垃圾减量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等一系列具体手段措施,是解决城市人口密集、土地资源紧缺地区与大体量固体废物等垃圾产生问题的有效手段。

  以试点地区深圳为例,有数据显示,深圳各类固体废物每天产生量高达44万吨,固废治理显得尤为迫切。深圳以试点建设为契机,将各类固体废物本地无害化处置能力提升到每日6.5万吨,资源化利用处置能力提升到每日14万吨,均比试点前提高了一倍以上。

  而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垃圾焚烧发电手段的应用。在聂永丰看来,未来我国在垃圾前期分类和后期减量处理上依旧任重道远,但应该认清,垃圾焚烧将是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方式的大势所趋,而依托焚烧带来的发电效益则是资源化利用的重要表现。“未来应该继续在细化执行、技术进步、监测手段以及资源化利用方式上不断加以完善。”他说。

  显然,“十四五”期间建设100个左右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将为固体废物的减量、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利用形成契机。根据《方案》,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促进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全过程管理,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等,均被列入《方案》“十四五”“无废城市”建设重点任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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