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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学法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阅读:952 时间:2022-08-31 10:27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领导干部落实学法清单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2年4月,自治区依法治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印发《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通知,全面推动实施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切实推进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法规处依据《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起草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落实学法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初稿形成后,征求厅领导、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意见建议,均无意见。

  二、主要内容及原则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紧围绕“学什么、怎么学、学了怎么办”这个主线,突出“会前必须学法、领导带头讲法、全民跟进学法、年度考核述法”这个重点,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全区“八五”普法实施意见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落实法治宁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落地见效,进一步提升厅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

  第二部分 适用对象。明确学法主体:厅党组成员,厅级领导,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含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

  第三部分 学法内容。按照“1+3+X”的要求,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为必学内容;有针对性学习生态环境专业领域法律法规,如:《环保法》《环评法》《大气法》《水法》《土壤法》《固废法》《噪声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治区环保条例》《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等。

  第四部分 学法方式。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以个人自学为主,运用各种平台自学,每年不少于40个学时;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明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党组会会前学法,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会前专题学法;三是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学法讲法和警示教育;四是规定党政正职要通过不同形式带头讲法,每年不少于1次;五是推进法治实践。

  第五部分 落实举措。主要采取五项措施:建立学法清单体系,规定学法的次数,领导干部个人制定并落实学法清单,领导干部参加相应的活动,将述法纳入年度考核并全覆盖,确保学法制度不折不扣落实。

  第六部分 工作要求。明确副处级以上干部要个人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开展自学,掌握应知应会内容,随时应对法治督查现场测试及第三方评估。

  《实施方案》将作为今后三年领导干部落实学法制度的基本依据,每年,我们将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的工作安排,在学法内容作为适应调整、补充,及时制定学法清单。

  三、相关建议

  现将《方案(送审稿)》提请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以厅办公室文件印发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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